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发布《网络视频音频版权监测及调查取证服务规则》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近日发布《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络视频音频版权监测及调查取证服务规则》,明确规范“网络视频音频版权监测及调查取证服务平台”的服务和工作流程。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络视频音频版权监测及调查取证服务平台自2010年6月成立以来,接受了北京不亦乐乎电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众合动力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希杰世纪娱乐传媒咨询有限公司、日本东映动画公司、东映株式会社、讲谈社、史克威尔。艾尼克斯有限公司、韩国著作权委员会等国内外权利人和权利人组织的委托开展了相关网络监测工作,累计监测出侵权盗版链接逾41万条。根据委托,平台为权利人发送删除通知函2400余封,成功删除侵权链接40余万条,删除率达到了97%,快速有效地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以往权利人或行政、司法机关受技术手段所限,难以及时发现、固定、制止网络侵权行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络视频音频版权监测及调查取证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后,主要针对互联网海量传播视频、音频作品进行监测,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24小时实时监测网站传播视频、音频作品,向委托人提供监测数据或调查取证报告,并可根据委托人的授权,向涉嫌侵权的网站自动发送删除通知函,追踪网站删除侵权链接的情况,确保盗版内容彻底删除。
平台突破了传统的网络调查取证方式。首先,它克服了人工搜索的时间局限性,可以24小时持续监测;其次,它解决了关键字搜索带来的结果不准确、搜索效率低等问题。平台通过技术手段提取视频、音频内容的特征值直接进行搜索,可以快速准确地找到侵权目标;第三,平台采用“主动取证”的方式,为委托人节省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传统公证取证方式需要委托人提供准确的侵权网页地址,但平台取证只需委托人提供正版作品,即可为委托人找出符合委托要求的侵权内容并予以证据固定;第四,平台建立了符合互联网特点的快速维权方式。平台在监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委托,在发现侵权内容的同时,通过系统自动向涉嫌侵权的网站发送删除侵权链接的通知函,确保侵权内容及时被删除,同时通过持续监测,有效防止侵权内容被重复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