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党委建立定期联系制度

为了更好地完成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去向,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党委决定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制度。

一、各党支部要积极采取有效方式,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手段,密切与党员的联系。

二、为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考核培养工作,中心党委确定预备党员每季度与支部联系一次,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三、为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去向,中心党委确定党员每半年与支部联系一次,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四、党员在流动过程中,工作地点、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报告支部,使支部能够掌握党员流动情况,使党员始终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

五、党员如无特殊情况,本人应直接与党组织联系,特殊情况经向党组织说明获准后,可委托他人与党组织联系。

通过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密切支部与党员的联系,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做到党员流动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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